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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 学生个人档案管理服务须知
2025-06-17 09:31  



1.毕业生档案有什么作用?     

毕业生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称为人事档案,它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记录,是参加国家机关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应届毕业生还没找到工作,档案应该存放在哪里?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高校通过“机要通信、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3.哪些机构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机构?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人事档案。

4.毕业生生源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档案邮寄地址应该填哪个?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一般邮寄至工作单位;在非公单位就业或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当生源地和毕业时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一般将档案邮寄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5.档案可以存放在非户籍就业地吗?

    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毕业生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保管。    

在非公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所在地或就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6.毕业生可以自行保管档案吗?

不可以。根据人社部发〔2021〕11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自己和他人的人事档案。       

7.在原单位离职后进入新单位档案如何转递?

如新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档案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8.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     

不收取。根据人社部发〔2021〕11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9.档案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转递?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去或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及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    

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10.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哪里查询?     

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登录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s//chrm.mohrss.gov.cn)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专栏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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