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按照《贵州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请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将2017年度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移交档案馆。具体要求如下:
一、归档文件材料内容及整理要求:
1、2017年各部门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图表及声像材料(详细内容参照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各门类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2、学校实行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步归档,移交纸质档案时须移交相应的电子文件材料(电子文件材料指与移交的纸质档案相对应的Word、Excel文档或扫描件等)。
3、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见附件2)对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4、整理完毕后,按文件级著录到档案管理系统,并上传相对应的电子文件(网址:http://210.40.64.165/);
5、文件材料须逐份加盖蓝色归档章(见附件2),并更换不锈钢钉。
三、归档时间:
2018年4月1日-6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2017年度各门类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有所变动,请注意查看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裴老师
联系电话:86702052
贵州师范大学档案馆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