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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文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2018-04-16 09:49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按照《贵州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请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将2017年度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移交档案馆。具体要求如下:

一、归档文件材料内容及整理要求:

1、2017年各部门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图表及声像材料(详细内容参照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各门类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2、学校实行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步归档,移交纸质档案时须移交相应的电子文件材料(电子文件材料指与移交的纸质档案相对应的Word、Excel文档或扫描件等)。

3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见附件2)对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4、整理完毕后,按文件级著录到档案管理系统,并上传相对应的电子文件(网址:http://210.40.64.165/);

5、文件材料须逐份加盖蓝色归档章(见附件2),并更换不锈钢钉。

三、归档时间:

2018年4月1日-6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2017年度各门类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有所变动,请注意查看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裴老师

联系电话:86702052

贵州师范大学档案馆

2018年3月28日

附件【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各门类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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