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汛期学校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维护学校档案实体安全,档案馆按照《贵州省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通知》(黔档(志)函[2015]73号)要求,于6月12日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主要围绕各档案库房卫生、案卷保管、温湿度记录及保管设备运行等四个方面,分别检查了4个档案库房及实物珍藏馆,检查范围涵盖了文书、外事、人物、教学、设备、科研、出版物、财会、基建、声像、实物等门类档案及原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同时,在检查过程中,针对个别库房保管条件及设备维护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通过本次检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全馆工作人员的档案安全保管意识,进一步确保了档案库房管理满足“八防”要求。